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生手册 >> 正文 【学校文件】重庆工商大学“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评定办法 时间:2013年09月24日 11:09 作者: 管理员 一、“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的设立及管理 为进一步深化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工商大学的校企合作,鼓励青年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川仪股份公司决定自2013年起至2017年止,继续在重庆工商大学设立 “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 “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的管理由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领导、重庆工商大学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生处、招生就业处领导组成重庆工商大学“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该项奖学金的重大问题。 “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的具体工作由学生处组织实施,其经费由学生处单独建帐,专人管理,每年年终向“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开支情况,并接受管理委员会和学校财务部门的监督。 二、评定范围及名额 重庆工商大学“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每年评选30名,具体评定范围及名额划分:重庆工商大学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5名、数学与统计学院5名、商务策划学院5名、机械工程学院5名、管理学院5名、会计学院5名,共六个学院的本科大二、大三优秀学生和研究生,以本科生为主。奖励专业及受奖范围可适时调整。 三、奖励标准 “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四、申报评奖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曾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 2.专业技能强,好学上进,英语通过四级、计算机通过二级考试,曾获得过学校一等或二等综合奖学金(或获得过三等综合奖学金且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3.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守则》,在校期间无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校规校纪处理。 4.未获得过其他同类型的专项奖学金的优秀学生。 五、评定办法和评定、表彰时间 “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的评定,由本人申报,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学生处初审,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复审,报“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最终确定并举行颁奖仪式。 “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每学年评选、表彰一次,与其他专项奖学金的评选、表彰可同时进行,获奖者由四联集团公司和川仪股份公司与重庆工商大学的领导颁发经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工商大学联合签章的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将其“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鼓励政策 作为对受奖学生的鼓励,重庆工商大学优先推荐他们到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就业或实习,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将优先从受奖学生中招录员工。 本办法从2013年5月6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处代章) 2013年5月6日 上一条:【学校文件】重庆工商大学“东银?薪火奖学金”评选办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