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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学生教育科【办公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13室;办公电话:62768240】

1、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包括选聘、管理、培训及考核等工作。

2、负责本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包括相关制度文件制订、工作方案确定、活动组织与实施等工作。

3、负责本科学生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4、负责本科学生安全教育,协助领导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5、负责全校学生工作集体和个人的评优、评奖工作。

6、负责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7、负责部门综合事务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产管理、办公信息化、信息统计分析及信息上报等工作。

8、负责部门对外宣传及对外联络工作,负责部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9、协助领导做好部门精神文明、党风廉政、综合治理以及人事管理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管理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管理科【办公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11室;办公电话:62769344】

1、负责制定、修订、完善本科学生管理的相关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本科学生学风建设工作,做好学业规划和学业促进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类奖学金评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等奖励表彰工作。

5、负责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工作。

6、负责组织和指导学院做好本科学生档案管理、转移和邮寄工作;

7、负责指导大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09室;办公电话:62768118】

1、负责制订资助工作相关制度,落实上级资助政策,健全学校资助体系。

2、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管理工作,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4、负责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各类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5、负责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6、负责学生应征入伍、直招士官的学费补偿及贷款代偿工作。

7、负责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救助及勤工助学书报亭管理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05室;办公电话:62769645】

1、负责起草学生公寓教育管理相关制度。

2、负责本科学生在公寓的安全教育及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本科学生公寓的文化建设、社区党建工作。

4、负责本科学生在公寓区的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评奖及违规违纪处理工作。

5、负责公寓管理系统完善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6、负责本科学生的寝室分配、调整、搬迁工作。

7、负责指导各学院楼管会、党员服务站等相关工作。

8、负责辅导员到访、值班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

9、协调物业部门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公寓的建设、维护、改善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国防教育科【办公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07室;办公电话:62769646】

1、认真贯彻关于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规定,完成各项战备、执勤任务;做好全校师生的国防教育及宣传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国防教育和民兵整组计划,做好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及军训中的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军事理论教研室开展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3、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和士官直招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军烈属、复转退军人的慰问工作。

5、加强与地方人民武装部的联系协调工作。

6、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办公地点:学创园1楼;办公电话:62768485】

1、负责制订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相关制度。

2、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3、负责制订并实施年度心理健康工作计划,编撰年度心理健康工作报告。

4、负责开展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和援助工作。

5、负责开展个别和团体心理咨询和辅导工作。

6、负责做好学生心理普测及预警学生心理档案监管。

7、负责心理工作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及工作指导。

8、负责指导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咨询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