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资助 >> 资助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翠湖春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7:18 作者: 苏俊杰 各学院: 为更好地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实现资助育人目标,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翠湖春雨”资助项目实施办法》,现决定开展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翠湖春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类(发展型资助项目) (1)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必须是本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自己组织团队申请,团队参与者3-5人,其中,每个团队最多只能有2名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跨年级、跨专业合作,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内容,要与学业提升、就业创业、科技创新、素质拓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公益服务以及其他类项目等有关,项目形式可以是课题、竞赛、活动等。 (3)项目要求,申请项目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前提,切实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学生要对项目方案及可行性进行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能够在项目预定期限内完成。 (4)指导教师,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完成相应项目的指导能力和水平,责任心强、热心学生工作。 (5)2022年发展型资助项目不合格者不得继续申报2023年项目。 2、第二课堂类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本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以个人方式申报,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组织者或发起者。 (2)项目内容,“第二课堂”资助项目以组织开展一次活动为主要内容,活动主题包括发展特长、增加学识、培养能力、陶冶情操等方面的交流与实践活动。 (3)项目要求,申请项目应贴合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具有广泛的参与性,参与活动人数不少于10人。 (4)指导教师,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应根据申请学生实际情况认真审核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项目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立项程序 1、学生申请 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申报“翠湖春雨”资助项目。申请人根据申请项目类型完成相应的申报书(《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发展型资助项目申报书》或者《重庆工商大学“第二课堂”项目申报书》) 。 2、项目评审 为保证项目的育人效果,评审工作坚持“择优立项”的原则,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立项价值和经费预算,合理确定项目资助经费,每个学院推荐立项的项目数量不超过学校分配的立项名额(见下表),立项评审实行校、院两级评审制。学院对本院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并按照申报质量进行排序,学校再进行最终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 三、项目实施和管理 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项目的管理,指导教师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能按计划开展实施的项目要及时予以终止,并报学生处备案。 四、经费资助 1、经费来源。“翠湖春雨”资助项目经费来源于学生资助专项经费。 2、资助标准。发展型资助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2500元,第二课堂项目每项资助200元-600元,资助经费分两次发放,发展型资助项目立项后发放首款500元,第二课堂项目立项后首款发放资助经费的50%,剩余尾款待项目结题后统一拨付,项目资助经费全部用于学生项目实施的必要开支,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与11月8日前将相关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翠湖春雨”资助项目是在充分满足全校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障性需要的前提下,为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满足学生长远发展需求而设立的专项资助。各学院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学生申请申报。 2、加强领导,规范程序。学院要制定本学院“翠湖春雨”资助项目的实施方法,明确申报立项、项目指导、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管理细则,在指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规范开展学生“翠湖春雨”资助工作。 3、严格要求,加强监督。学校设立监督电话(62768118)和监督信箱( ctbuzzb@ctbu.edu.cn ),确保 “翠湖春雨”资助 工作的有效进行。对于学生反映的问题,如果调查属实,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学院也要公布监督电话和监督信箱,及时妥善处理学生反映的各类问题。 学 生 处 2023年10月3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