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正文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工作志愿助理实施方案(试行) 时间:2007年04月03日 00:00 作者: 管理员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工作志愿助理实施方案(试行) 随着我校发展速度加快、规模扩大,学生工作的工作量和难度也进一步加大。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学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教育对象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作用,营造一个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学生能力及综合素质的环境和氛围,借鉴国内外高校先进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结合我校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工作志愿助理实施方案》(试行)。 一、实施学生工作志愿助理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一)实施学生工作志愿助理是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新形势的需要。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目标的逐步实现,对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数量和质量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在客观上存在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人员数量配备不足,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此情况下,充分激发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潜力,通过招聘学生工作志愿助理,协助进行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不失为一种新的有益尝试。 (二)实施学生工作志愿助理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的需要。 全面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是要把学生工作系统的所有因素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学生既是教育管理的客体,更是教育管理的主体,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可以有效延伸学生管理工作的手臂,拓宽学生管理工作的视野,消除学生管理工作的盲点,做到信息畅通,反映迅捷,处置及时,有力地维护学校的稳定。同时,学生工作志愿助理与学校的学生工作部门与老师可以上下联动,相得益彰,有利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 (三)实施学生工作志愿助理是推动大学生实现自我成才的重要途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中指出,要大力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使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实现自我成才目标。通过在校内招聘学生工作志愿助理的方式,把具备了学生管理的基本素质的同学放到实际的管理工作岗位上进行锻炼,是学校提前给这部分同学搭建了提高自己综合素质的重要平台,无疑于提供了进行管理实习的难得机会。学生可以在服务于集体、服务于同学中锻炼能力,完善自我,是促进学生自我成才的重要途径,对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起到积极而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实施学生工作志愿助理方案的基本理念 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三、学生工作志愿助理的性质、来源途径和范围、工作方式 性质: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生,从事学生教育管理辅助工作的志愿者。属于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实践岗位,而非学生干部序列。 来源途径和范围:在全校二年级以上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志愿报名,院系和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全面考核,择优招聘上岗。凡被聘为学生工作志愿助理者,由学生处统一发放聘书。学生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可优先考虑。 工作方式:采用高年级学生兼任低年级班级或所在服务区域的学生工作志愿助理方式,受被助理的学生工作干部和部门的委托开展相应的工作。 四、学生工作志愿助理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 岗位设置:全校学生管理工作领域。即:辅导员、班主任、党总支办公室、学生公寓楼管会主任、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处有关科室、团委办公室等均可配备相应数量的学生工作志愿助理。 岗位设置的具体数量由学生处根据各部门和院系的申请数统筹。原则上要求:公寓管委会可配备学生工作志愿助理数量不少于公寓楼栋的数量;每栋学生公寓楼的楼管会可配备学生工作志愿助理2名;院系党总支办公室可配备学生工作志愿助理3-5名;每个辅导员、班主任原则上可为每个班配备学生工作志愿助理1名。 主要岗位职责: (一)协助被助理的学生工作干部和部门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生活、学习等方面意见,提出建议意见并及时报告,协助解决。协助被助理的干部及部门做好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协助被助理的学生工作干部和部门及时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理。 (三)协助被助理的学生工作干部和部门做好学生日常管理中的检查、督促与反馈等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被助理的学生工作干部和部门对助理范围内的事项承担全部责任,学生工作志愿助理则在助理范围内事项中对学生工作干部和部门负责。 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予以细化。 五、学生工作志愿助理的待遇 (一)在学生工作志愿助理岗位上得到全面锻炼的机会,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凡被聘为学生工作志愿助理且完成任务良好者,均可作为评优评奖的重要条件; (三)学生工作志愿助理系列亦可单列评优评奖,授予“优秀学生工作志愿助理”荣誉称号(评优比例由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后发布); (四)对学生工作志愿助理中的贫困学生将其任职岗位视为学校为其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按照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发放勤工助学津贴; (五)凡被聘为学生工作志愿助理且完成任务良好者,均可在学期综合测评中享受相应的加分(具体分值由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后发布)。 六、学生工作志愿助理的管理 院系学生工作志愿助理和公寓管理委员会的学生工作志愿助理由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公寓管理委员会进行自主管理,学生处进行宏观指导。校内各职能部门的学生工作志愿助理由所在部门管理,学生处进行统筹指导。 实施学生工作志愿助理,全面加强和改进我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是我校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机制上的探索与创新,在实施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学生处、有关职能部门和院系,要加强领导,高度关注,克服困难,以饱满的热情,精心的指导,支持其健康发展,要善于总结,积累经验,为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改革、发展探索出一条更加有利于实现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成才,切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新途径做出努力。 上一条:认真贯彻教育部新《规定》全面修订我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下一条:重庆工商大学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五月份教师签到统计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