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资助 >> 资助动态 >> 正文 关于在校学生参加2021-2022学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15:10 作者: 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23号)文件要求,现将参加2021-2022学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时办理参保手续。一、参保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二、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对象 档次 费用 缴费方式 普通学生 一档 280元 微信或支付宝(见附件1) 二档 655元 微信或支付宝(见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档 0元 学工系统(见附件2) 二档 375元 微信或支付宝(见附件1) 注:表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本学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学生,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优惠政策需提供相应学生名单交医保办。 三、医保政策 学生参保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医保政策,如有疑问可咨询学校医保办白正梅老师(电话:62768006)。 四、参保截止日期 2021年11月15日 五、相关说明 1、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保险的意识,按照“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的原则积极引导学生自愿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 2、本次医保缴费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缴费成功后无法退费。 3、在户籍地参保的学生请勿重复参保。 附件1:大学生医保微信支付宝操作手册 附件2:学工系统登记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医保一档操作手册 学生处、后勤处 2021年9月30日 附件【附件1:大学生医保微信支付宝操作手册.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学工系统登记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医保一档操作手册.docx】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2021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发展型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