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辅导员工作室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6:12 作者: 刘乂萌 各学院、各辅导员工作室: 为全面总结我校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经验与成果,检验建设成效,持续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重工商大学工[2021] 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辅导员工作室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学校于2021年立项建设的辅导员工作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一)材料报送 各工作室于11月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党委学工部(学生事务中心313办公室),电子版按材料报送顺序标注后打包,命名为“申报人+辅导员工作室名称”发送至邮箱: xueshengjiaoyuke@ctbu.edu.cn,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1.《重庆工商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复印件) 2.《重庆工商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结项报告》(附件2); 3. 结项佐证材料汇编:包括活动记录、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等(复印件)。 (二)专家评审 学工部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辅导员工作室提交的结项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示 验收评审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对验收合格的辅导员工作室颁发证书。 四、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遴选 为发挥优秀辅导员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将从已验收合格的辅导员工作室中,遴选并立项建设一批“校级辅导员名师工作室”, 并纳入相关项目库,优先推荐参评市级辅导员工作室,具体遴选方式和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 各相关单位、辅导员工作室应高度重视本次结项验收工作,及时做好总结和准备工作。 (二) 各辅导员工作室所有总结材料、数据及佐证资料须真实、准确、规范,确保能如实反映工作室的建设成效。 (三) 各辅导员工作室要以此次验收为契机,梳理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规划好工作室的未来发展,切实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附件1:2021年辅导员工作室立项名单.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结项报告.docx】已下载次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5级“女子升大计划”项目受助学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