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09月11日 17:03 作者: 白文静 各学院: 为做好2025-2026学年我校各项资助评选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我校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认定档次及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档。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院2025-2026学年在籍学生总数的35%,其中,特别困难学生不超过8%。 三、认定依据及流程 详见《重庆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办法》(《学生手册(2025版)》)。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坚持认定标准,严格按程序开展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本次评选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进行,申请学生在线上完成申请。申请步骤如下: 3、认定开始前各学院要对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进行工作培训,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4、如有学生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通过弄虚作假行为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各项资助,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5、各学院要特别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详细名单下周下发)的认定情况。对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要实行“点对点”告知,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自愿放弃认定的需提交放弃说明并签字确认(附件3),放弃说明要作为学生资助重要档案规范保管(由学院保管,至少保留5年)。 6、9月26日前各学院将《重庆工商大学X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认定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及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库。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汇总表 附件3:自愿放弃家庭经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资助说明书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25年9月11日 附件【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院线下申请使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自愿放弃家庭经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资助说明书.docx】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及奖学金评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5级新生使用掌上迎新报到系统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