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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重庆市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重庆市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二)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

(四)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学生;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级。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其成员在评选当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前一学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4.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抗击疫情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推荐名额

(一)分配方案

1.市级三好、优干、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严格按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具体办法是:市教委分配的名额÷全校大二、大三、大四、研二和研三学生总人数×学院大二、大三、大四学生总人数,结果四舍五入,比例过低的学院综合考虑。

2.市级先进班集体:名额8个,每个学院推荐一个,由班干部答辩汇报,学生工作委员会投票决定。

(二)推荐要求

各类别市级先进个人的名额分配见附件一,由学院等额推荐。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类(含市级优秀毕业生和团委推荐的市级先进个人),事迹特别突出的,由学院把关,最多可报两类市级先进(占学院相应类别的总指标)。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学院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所有被推荐学生和集体都必须于3月20日前在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并将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辅导员、学院评优负责老师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成绩、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完成网申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推荐通报程序

(一)推荐为市级先进候选人的名单应由学院推荐并公示、学生处审核、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办公会讨论决定,由学校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并报送市教委。

(二)市教委对学校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文通报并颁发先进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表(样表见附件)“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目应以组织名义填写,字数不超过400字,直接打印在推荐表中,不另附页。附件五只交纸质材料,附件二、三、四电子材料发xueshengke@ctbu.edu.cn,纸质材料应于3月20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学生事务中心311办公室

(二)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并建档保存,学生处在学工系统审核证书电子版。

开展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四)若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办公电话62769344。

附件:1.2024年市级学生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2.市级先进推荐表

3.2024年拟推荐学生市级先进个人信息汇总表

4.2024年拟推荐市级先进班集体信息汇总表

5.2024年学生市级先进评选各班公示情况汇总表

学生处

2024年2月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业成绩分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2023年本科学生工作总结表彰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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