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评选重庆工商大学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9:27 作者: 为了表彰先进,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进一步建设优良学风、校风,经研究,学生处决定于近期评选2024届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第一批)。在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中,推荐2024届市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按《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相关规定,见《学生手册(2023版)》。 二、评选要求: (一)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比例、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并在班级和学院进行公示,保证评选质量,宁缺毋滥。 2、学院应严格核实学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提醒并审核学生在学工系统相应模块上传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请于2023年11月20日17:00前将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和班级公示情况表报送学生事务中心311室,汇总名单电子版发送至xueshengke@ctbu.edu.cn邮箱。 (二)市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 1、优秀本科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市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必修课无挂科,评选前一学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各学院应按照今年毕业的普通本科学生人数1%的比例推荐2024届市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毕业生不足100人的学院按1人推荐,超过100人的按“四舍五入”的原则推荐。推荐2人以上的学院需要对推荐人进行排序。 2、各学院应要求学生规范填写审批表,表中所填事迹应与系统附件上传的证明材料或证书图片一一对应。 三、其他问题说明: 1、本次评选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即日起开放,请各学院务必于2023年11月20前完成网上审批、公示工作。学院负责评优工作的老师对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批,核实成绩、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学生处完成最终审批后,各学院统一打印审批表和获奖证书。 2、“校级荣誉”不含文明寝室等集体或团队获奖。 3、请学院严格按照《学生手册》(2023版)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申报,本次暂不符合条件的,可待条件符合后放入第二批评选。两次评选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总人数不超过本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5%。 4、本次被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若在离校之前有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其优秀资格。 附件:1、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市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名单 2、学院推荐2024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第一批)汇总表 3、2024年市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表和汇总表 4、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第一批)学院各班级公示情况表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处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附件二:学院推荐2024届市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第一批)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四: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第一批)学院各班级公示情况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三:2024届市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一: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市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名单.doc】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召开2023年本科学生工作总结表彰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川渝首届高校禁毒微视频大赛校内初赛比赛结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