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6:38 作者: 各学院: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学生手册》中关于“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等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的规定以及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评选与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类别及名称 1、重庆工商大学优秀学生; 2、重庆工商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3、重庆工商大学文明大学生; 4、重庆工商大学学生自强不息立志成才先进个人; 5、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6、重庆工商大学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先进个人(报团委); 7、重庆工商大学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报团委); 8、重庆工商大学学生文艺活动先进个人(报团委); 9、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个人(报团委); 10、重庆工商大学优良学风班; 11、重庆工商大学先进班集体; 12、重庆工商大学学习优秀寝室(报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评选表彰的资格和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我校2020级、2021级、2022级所有在校本科学生; 2、我校2020级、2021级、2022级所有在校本科生班级。 (二)基本条件 请遵照《重庆工商大学学生手册》(2023年版)具体条件严格评选,“先进班集体”必须在本次评选的“优良学风班”中产生,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等需注明辅导员姓名。2022级原属通识学院的学生,本次评优工作全部由目前所在的专业学院负责评定,辅导员是原班级辅导员。 三、评选表彰程序、比例和办法 1、校级优秀学生个人和先进集体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自下而上严格组织评选。评选比例: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两项之和占所在学院参评总人数的10%;文明大学生占参评总人数的3%;优良学风班占参评班级数15%;先进班集体占参评班级数10%;学生自强不息立志成才先进个人和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均按参评人数1%的比例评选。 评选结果经班级公示、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网上审批,经学生处审核,提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2、科创、体育、文艺、志愿者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详见校团委通知。学习优秀寝室见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 3、评为校级先进的,由学校发文进行表彰,并对获奖的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四、评选时间、要求 本次评选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9月7日开放,请各学院务必于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网上审批、班级和学院公示工作。并将附件中《2022-2023学年学生评优学院各班级公示情况汇总表》、《校级优秀学生、先进集体汇总名单》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学生事务中心311学生管理科,《汇总名单》电子版发送xueshengke@ctbu.edu.cn)。 五、要求 (一)学生从学校“信息门户”或“翠湖智办”进入“学工系统”,在“评奖评优”模块申报相应评优项目并提交,申请理由不少于400字。辅导员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对所带班级、学生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批;学院评优工作负责人审核整个学院的申报情况,核实成绩、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 (二)请各学院务必核实学生违纪处分情况,受处分者处分影响期内一律不得参加评优。当学年期末发生的违纪事实,对应的处分文件在跨学年下发的,按处分文件时间执行。如学院通过并报送违纪学生评优材料,学生处将取消该评优指标,并记录在案。 (三)学生处完成最终审批后,请各学院利用系统统一打印审批表和获奖证书,完成盖章等手续,纸质审批表存入学生档案。转专业学生证书和审批表原则上由原学院完成,转入学院应协助。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学生管理科白老师62769344。 附件:校级优秀学生、先进集体汇总名单 学生处 2023年9月7日 附件【附件:校级优秀学生、先进集体汇总名单.doc】已下载次 附件【2022-2023学年学生评优学院各班级公示情况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业成绩分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布置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及奖学金评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