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及奖学金评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6:16 作者: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学期启动开展对上年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认真组织落实到位。 一、本次评奖种类和范围 (一)参评学生范围:学校2019、2020、2021级在校本科学生。特别提醒,2021级原属通识学院的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各专业学院负责评定,通识学院协助做好数据采集等工作。 (二)本次评比的奖项: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学习进步、科技创新、体育运动和文艺活动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包括萧丽玉奖学金、panasonic育英奖学金、迪马薪火奖学金)。 二、综合素质考评工作 1.考评工作依据:《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以2022年版《学生手册》文件为准)。各学院须依据学校综合素质考评办法,结合学院专业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落款盖章),随奖学金申报材料一并报学生处备案。 2.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在“评奖评优”管理模块,在“综合评价”中,按要求的格式可以选择录入或导入学生2021-2022学年综合素质考评分。(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 二、奖学金网上申报 1.申报通道开放时间 学生申报时间:2022年9月29日-10月25日,辅导员、学院务必在此时间段完成学生奖学金的网上审批工作。 2.奖学金申报方法及学生存档纸质申报表、获奖证书的打印 (1)网上申报奖学金:学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或“翠湖智办”,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学工系统),在“评奖评优”模块选择申报对应奖学金项目并提交(申请理由字数要求在100-300字之间);辅导员对所带班级学生的申报情况严格按照奖学金申报条件和比例进行审批;学院负责奖学金工作的老师对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批。 (2)单项奖学金申报要求:学生网上申报单项奖学金(科技、体育、文艺),必须由证书上排序第一人申请上传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电子材料,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认定为不符合评选要求,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3)存档纸质申报表及证书打印:学生处在对各学院学生奖学金申报情况完成最终审批后,学院可在“奖学金管理”栏中将学生的奖学金申报表和奖学金证书进行网上打印。完成相关核对后,由学院将学生奖学金申报表统一报学生处完成盖章手续,纸质申报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奖学金证书打印好后,请各学院按照工商大学校印使用程序(在OA系统申请用印,学院领导审批),持打印后的用印申请单在党政办完成盖章手续。 (4)请各学院及时掌握本学院学生奖学金网上申报情况,督促学生按时、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在学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的,视为放弃奖学金评选资格。 三、学生考研奖励:因2018级学生已毕业离校,此项奖学金不进行网申,请学院直接填写考研奖励汇总表,并须附上研究生录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特别强调的是,据此统计出的各学院毕业生考研录取情况,将直接作为年终考核“考研升研率”这个核心指标的基准数据。务请各学院仔细审核,确保本次上报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四、本次奖学金评定需填报以下4种表格 1.《学院奖学金情况统计表》(纸质盖章和电子各一份) 2.《学院学生奖学金费用发放表》(综合和单项,按各奖学金项目类型分别打印纸质盖章一式一份,电子一份) 3.《专项奖学金申报情况统计表》(纸质盖章和电子各一份) 4.《学院各班级公示情况汇总表》(纸质盖章和电子各一份) 以上表格的电子文档可在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 五、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应严格以上年度学生人数为基准,学院负责人应审核各班是否严格按比例评选,且评选名额总和不得超出学院应评总名额;萧丽玉奖学金评选名额见附表、panasonic育英奖学金仅针对环境与资源学院大三学生,迪马薪火奖学金评选见后续通知。 六、请学院务必督促学生本人在学校“财务系统”核对银行卡相关信息,学生必须使用本人银行卡,若因未核对银行卡导致奖学金无法发放到位,须自行负责。 七、学院应严格按照奖学金相关办法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须将评选结果在班级、学院进行公示。同时,学院上报材料须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方为有效。 八、学生奖学金网报经学生处最终审批确定后,请各学院及时到学生处领取奖学金证书(空白)并完成网上打印。 九、按学校院校二级管理改革要求,各学院负责本院学生奖学金的发放上卡工作。各学院奖学金专项工作负责老师,在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审核工作完成后,将最终获奖学生信息导入学校财务系统,完成学生奖学金的发放上卡工作。 十、请学院奖学金工作负责老师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12:00以前将奖学金相关材料(电子文档提前发到xueshengke@ctbu.edu.cn)交到学生事务中心311学生管理科办公室。 十一、国际商学院、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参照本通知执行,并将评奖材料报送学生处备案。 附件:1.奖学金相关汇总上报表格 2.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评奖评优模块使用手册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22年9月29日 附件【附件2: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评奖评优模块使用手册.rar】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2022.9奖学金相关表格文档.rar】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业成绩分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