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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学生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当前,一些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公司)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为此,教育部、中国银监会于4月下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教委也于5月出台了《关于高校防范不良网络借贷风险和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和市教委学生处最近召开的专项工作布置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深入排查我校学生网络借贷情况,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

1、各学院要从关心爱护学生的角度出发,本着内紧外松、全面掌握、有效把控的原则,进一步全面深入排查,掌握本院学生参与网络借贷以及为网络借贷平台在校内进行宣传推广等情况(排查情况表见附件)。

2、各学院要充分利用辅导员、学生骨干队伍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拓展情况,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潜在的风险,及时以电话、短信、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

二、深入持续开展“三爱”“三节”和俭以养德等主题教育活动

1、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以“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节水、节电、节粮”为主要内容的“三爱”“三节”,以及“俭以养德”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思想认识,引导学生养成崇尚节约的观念和勤俭节约的习惯,坚决反对奢靡享乐主义思想和行为。

2、教育引导学生理性、科学消费。要切实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要帮助引导学生科学制定个人消费计划,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透支消费,不借贷消费。要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财富,培养节俭自立意识。

三、充分运用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积极营造良好校园氛围

各学院要通过收集不良网络借贷典型案例,深入分析其成因、形式、特点和潜在危害,并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学生进行警示提醒和教育。要在重要节庆日、购物狂欢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网络借贷宣讲教育活动,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认识。各学院可以组织主题班会、团日活动、辩论赛、征文赛等活动,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网络借贷,增强学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自觉抵制不良网络借贷的能力。有条件的学院还可以邀请金融、网络安全和法律等部门专业人员在学生中开展金融常识、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个人征信体系等专题讲座,帮助学生了解金融行业发展前沿动态,掌握金融基本常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切实加强家校联动

1、通过多种方式将不良网络借贷的危害,学校有关网络借贷的风险警示提醒、工作举措,支持学生合理开支、适当控制消费支出的相关建议要求等,向每名学生家长宣传告知。

2、逐一与参与网络借贷学生的家长进行沟通联系,告知其孩子网络借贷情况,讲明厉害关系,争取家长支持,尽早解决网络借贷问题,防范风险。尤其是要高度重视那些数量大、原因复杂的网络借贷行为,必要时,可要求学生家长当面沟通,积极稳妥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化解风险,避免极端情况发生。

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统筹,将排查情况于10月16日以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教育科毛老师,开展的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的相关主题教育与活动,也请及时向学生处报送(可发送邮件至27024326@qq.com)。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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