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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2016年9月数字化校园宿管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准确掌握学生住宿信息,为下一步学生寝室资源调整分配做好准备,现就完善南岸校区数字化校园宿管系统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寝室零星调整工作安排

1本学期原则上不进行大规模寝室调整。确因特殊原因要在学院内部进行寝室调换的,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生个人填写寝室调整申请表,经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签字、加盖党总支公章报送至学生处公寓科审批

2学生寝室零星调整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若学生私自调换寝室,一经发现,将按违纪处理。

3、本次学生寝室调整截止到923日,逾期学生处将不再办理寝室调整。

二、完成数字化校园宿管系统的录入及核对工作

1、要对退学、休学、走读等已经不在寝室入住的学生住宿情况进行清理并及时在系统中作退宿处理,以便系统后续录入工作的开展。

2、要在系统中及时准确录入新生、复学、专升本、转学等本学期新入住寝室学生的住宿信息。

3、要在系统中对实际住宿情况与系统不一致的学生住宿信息及时进行修改。

4、将录入或修改完毕的名单从系统导出并分发到各班级让学生核对,核对有误的要在系统中再行修改。

5、上述工作应在926日前全部完成,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处公寓管理科联系。

三、退学、休学学生的退宿程序问题

1、退学学生应先凭退学文件到物管处办理退宿手续,后凭物管出具的退宿证明到公寓管理科盖章前述工作完成后,学院在系统中完成退宿操作。

2、休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保留床位,离校时凭休学文件到物管处办理退宿手续,同时,学院在系统中完成退宿操作,学生无需到公寓管理科办理手续。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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