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对2015-2016学年度校级学习兴趣小组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6:18 作者: lyp95 各学院: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学习兴趣小组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需对在2015-2016学年度立项的160个校级学习兴趣小组进行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相关要求 1.提交上报材料: (1)学院总结性材料。学院需对各学习兴趣小组立项以来活动开展,以及学院对学习兴趣小组的指导、监督、落实等情况做出总结性材料。 (2)各学习兴趣小组应提交材料:本学习兴趣小组活动总结(含经费支出)、学习兴趣小组成员个人心得(每人一份)、活动实施过程中的证明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2.学院对各学习兴趣小组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给予考核初评结果,考核结果分三个等级:“合格”、“优秀”、“不合格”。填好《重庆工商大学2015-2016学年度校级立项学习兴趣小组考核情况表》(附件1)报送学生处进行最终考核结果认定。 3、学校根据学院提交的材料,进一步的审核,按20%比例评选出“优秀学习兴趣小组”。获得考核“优秀”等级的小组,自动获得下一年度校级学习兴趣小组资格。对考核“不合格”的学习兴趣小组,将全额或部分追回所拨活动经费,并取消以后学年度校级学习兴趣小组的申报资格。 二、考核注意事项 1.各学院对学习兴趣小组的考核,请严格依照《重庆工商大学学习兴趣小组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进行。 2. 务请各学院于6月27日下午15:00前,将相关纸质考核材料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厚德楼1011办公室),电子材料报送至361512955@qq.com。如有问题,请咨询廖老师,电话:62769344。 附件1. 重庆工商大学学习兴趣小组管理实施办法 2. 2015-2016学年度校级立项学习兴趣小组考核情况表 学生处 2016年6月20日 附件【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学习兴趣小组管理实施办法.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2015-2016学年度校级立项学习兴趣小组考核情况表.xlsx】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2016年暑假本科学生留校住宿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暑假大学生带薪实习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