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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届毕业生档案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档案内有哪些材料?

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学生档案内装入高中阶段材料、学生学籍资料、大学总成绩单、综合素质测评总表、党团组织材料、入学及毕业体检表、评奖评优材料、处分材料、体育达标卡、毕业报到证存根等。

二、毕业生档案什么时间交寄?怎么寄?

在毕业生离校后学院按规定装入材料,并在一周内交学生处检查封装后,由学生处将全校毕业生需邮寄的档案,在6月底统一转交重庆市机要通信局由保密渠道交寄;申请留存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托管88517378,人事代理88517399)的由招就处就业中心(62769207)统一转交留存。

三、针对自己的档案,毕业生应该做些什么?

按时间顺序展示应做的事情:

1、在确定工作后与工作单位落实该单位是否有保管档案的资质和是否与重庆市机要通信局建立了投递关系,如有,落档地址就填单位地址;如无,则问询单位指定落档的人才中心名称并报给学院就业联络人和学生档案管理员。并在就业方案上签字确认。

2、在档案转移出校一个月后(每年8月),向落档单位确认自己档案是否已被签收,若答案是否定的,就上学校档案馆网页查询自己的档案是否被退回学校,若没有,则自己或委托他人到校档案馆(62769034)复印自己名字所在的机要交寄单,然后持复印件到重庆市机要通信局(重庆市江北区,机要局业务科67080427/63863148)查询,因为档案交寄材料机要局只保管一年,所以请同学们一定及时查询自己的档案。

四、档案是否允许自提?如果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调档,应该怎么办手续?

档案是保密材料,原则上不允许本人自提,各地人才中心也都不接收自带的个人档案。若学生因到部队、考研等原因需提前调档,需提交个人申请、由学院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62769344、62769781)审批,在通过机要局提前寄档。也可以由单位持介绍信到校提前调档。

五、档案的去向有哪些选择?怎么确定对自己有利?

1、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档案迁转:用人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并能够管理档案的,转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委托市、区、县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转至受委托的机构;用人单位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可转至毕业生生源地相应的就业主管部门,或迁转至托管部门。

2、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档案迁转:转回毕业生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者申请转至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者转至灵活就业所在地的市、区、县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必须有毕业生与其签订的协议书)。

3、录取“硕士研究生”的,档案转往培养单位。

4、出国留学或工作的,档案原则上转回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5、待就业的:转回生源所在地的相关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申请转至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6、申请暂不就业的,档案原则上转回原籍或申请转至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六、 档案管理部门收费标准?

申请由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托管的两年内免费;申请在各档案管理机构人事代理服务的,每年约收取一百多元费用。具体的可以咨询落档的单位。

七、还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咨询谁?

可以咨询本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员或者学生处学生管理科62769344/62769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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