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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李智军同学“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重工商大〔2005〕275号

关于授予李智军同学

“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李智军,男,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2004级计算机4班学生。

2005年11月5日晚10:20左右,重庆工商大学丹尼国际学院2002级一位女同学在穿过校门口旁地下通道时,遭遇两歹徒抢劫,两歹徒抢劫该同学手机和提包后迅速窜出通道逃跑。该女同学跑出通道紧急呼救,并向刚下公共汽车准备回学校的李智军与邓李炜(邓李炜与李智军系同班同学)两位同学求助(李智军与邓李炜并不认识该女同学),李智军与邓李炜来不及多想就朝歹徒逃窜的方向追去。李智军追上歹徒要求归还被抢的手机和提包并将歹徒拦住不让其逃跑。在邓李炜还未赶到时,歹徒为了脱身,抽出随身携带的斧头将李智军砍倒在地后逃跑。邓李炜赶到后立即扶起李智军朝学校医务室奔跑,鲜血浸透了李智军的上衣、裤子和鞋子。由于伤势严重,李智军被送往南岸区人民医院后又转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抢救。经医生诊断,李智军左手小臂五根肌腱被砍断,左脸部有长14厘米深2厘米的皮肤裂伤。

李智军同学为保护同学财产,奋不顾身,徒手与抢匪进行英勇搏斗,身负重伤,表现出了当代优秀大学生高尚的精神风貌和舍己为人的崇高品质。经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报2005年11月8日校长办公会批准,决定授予李智军同学“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 荣誉称号,奖励奖金人民币5000元整,在抢匪被抓获以前,学校承担李智军同学的所有医疗费。对邓李炜同学予以全校通报表扬。同时,学校向全校学生发出号召,向李智军和邓李炜同学学习,努力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可靠接班人。

重庆工商大学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学生 表彰 决定

抄送: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发送:各院系,各相关部门

重庆工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5年11月8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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