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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之差,诚信毁损!

一念之差,诚信毁损!

黄××,男,应用技术学院2003级市场营销专业(应用本科)学生。

在2006年12月23日上午举行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过程中,利用隐型通讯工具作弊,被监考教师发现。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重庆工商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重工商大〔2005〕262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报学校批准,决定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王×,女,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2004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

刘××,女,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2003级电子商务(技术)专业学生。

在2006年6月17日上午《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CET4)》过程中发现王×手机上有刘××发的一条信息,被监考教师发现。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和《重庆工商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重工商大〔2005〕262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报学校批准,决定给予王×记过处分,给予刘××严重警告处分。

金××,男,管理学院2005级工程管理专业学生。

该生在2007年1月7日下午进行的《程序设计基础》考试上机过程中复制他人考试内容,被监考老师发现。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报学校批准,决定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罗××,男,理学院2004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生。

该生在2007年1月8日下午进行的《实变函数与泛函分析》考试过程中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被监考老师发现。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报学校批准,决定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上一条:如此“尊师”,何以为学? 下一条:贪玩一时,悔恨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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